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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听成四年 四川话惹祸让买房损失上万元

天府早报  2015-03-20 10:00

[摘要] 买房并非小事,也许很多人一辈子只会经历一次。不过,严女士这次的购房经历,却显得有些“任性”了,因为当初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她并未要求把减免十年物管费这一点写进合同。

四还是十

划得来

买套二手房免十年物管费

昨日,市民严女士打来热线,向天府早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去年初,做个体生意的严女士,准备为孙儿挑选一套房产,终选择了某楼盘的一套160多平米的二手房。严女士表示,当时中介公司说这套房要112万元,她只愿意给到110万元,“后来业务员说,这套房子前户主留下了减免十年物管费的优惠,很划算。”

这样算下来,严女士相当于可以少花两万多元。后,严女士决定再加1万元,以111万元购买这套房。

搞错了

付款快一年 才知只免四年

直到今年2月初,严女士在缴纳了大部分购房款后,却被告知当初业务员所说的十年物管费,其实只有四年。严女士当然忍不下这口气,在联系业务员未果的情况下,她来到中介公司,希望讨个说法。

严女士告诉记者:“结果公司说业务员去年已经离职,不承认业务员说过免十年物管费的事情。我说剩下六年物业费的缺口,我们一家认一半,他们不干。”

当被记者问及会不会是因为口音的原因导致误会,严女士连说不可能,“我就是高新区的人,不存在口音问题。而且当时我们问清楚了的,到底是四年还是十年,我们还用手势比了的,业务员说是十年。”

■焦点

减免几年物管费合同里没写

买房并非小事,也许很多人一辈子只会经历一次。不过,严女士这次的购房经历,却显得有些“任性”了,因为当初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她并未要求把减免十年物管费这一点写进合同。

昨 日,天府早报联系到该中介公司李经理,他介绍道,“严女士去年元月左右签的合同,当时想做房屋更名,但是后来有规定说,房屋买卖不能直接更名。那我们就说 给严女士办理过户,房屋成交价是102万元,我们收了2万元的中介费,还有7万用于办理过户相关资料费用。多余的费用是我们出的。”

李经理透露,当初与严女士洽谈的业务员姓蒋,已于去年六七月离职。“我联系了两天联系到他。他说当时确实是给严女士说的是四年。我们领导说,如果严女士要起诉的话,我们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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