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关于理顺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后称《通知》),《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高门站价格,由目前每立方米2.44元,降低为每立方米2.35元,每方降低0.09元。
3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关于理顺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后称《通知》),《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高门站价格,由目前每立方米2.44元,降低为每立方米2.35元,每方降低0.09元。同时宣布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从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目前国内不少省份存量气与增量气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为实现并轨,增量气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将降低0.44元,存量气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
不过我省从2012年开始,实行存量气增量气综合作价,价格改革走在前面,为本次价格并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照衔接国家方案,《通知》要求我省各地要从紧核定城镇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要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至少降低0.09元,将明显降低非居民用气户的成本。
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则是本次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一次突破。《通知》要求,我省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按国家规定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我省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分公司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另外,《通知》规定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80降低为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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