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7月1日起 乐山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乐山新闻网  2015-05-26 09:30

[摘要] 昨(25)日,记者从乐山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昨(25)日,记者从乐山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据了解,此《示范文本》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采取了章节式体例,分为十章,共四十条,对2006年版《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和完善,整体框架更为清晰,突出了其示范性。

值得一提的是,《示范文本》与《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对接,强化交付具体条件,增加查验房屋环节,对商品房质量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增加了质量担保、预售资金监管、买受人信息保护、房屋不利因素告知等条款,规范房屋销售、使用行为,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减少和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

此外,《示范文本》在《合同法》倡导的公平、合理、合法的指导思想基础上,吸收近年来的主要立法成果和管理经验,设计预防、提示性条款及可执行性和保障性的条款,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用性,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因交易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不对等而造成的利益失衡,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签约、履约,具有实用性和前瞻性,将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示范文本》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需要提醒的是,购买房屋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也可以对比合同与《示范文本》的具体条款是否符合,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延伸阅读:

近期将新开行21路公交 城铁乐山站至岷江三桥东

乐山土地确权颁证航拍完成面积80%

四川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农民工等被纳入(图)

四川省高校数量升至109所 本科院校达到51所

开发商4亿银行资金神秘消失 建行回应系诬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乐山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